食米含鎘標準放寛 港府消息:內地及星韓等地白米輸港機會增 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06 17:19

最後更新: 2017/06/06 18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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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食衛局建議修訂《食物攙雜(金屬雜質含量)規例》(下稱《規例》),並於即日至今年9月5日,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。政府表示,會考慮在修訂規例生效前,設定一段合理的寬限期,讓食物業及私營檢測及化驗機構做好準備,亦不會改變超標罰則,但目前未有修例時間表。

當局建議,新修訂採納所有食品法典委員會就金屬污染物訂定的最高含量,但不建議採納其就特定食物污染物所訂的7個最高含量,包括「精米」(包括日常食用白米)的鎘最高含量、捕獵魚類的甲基汞指引限值,以及5個個別非以鍍錫容器盛載的肉類製品的錫最高含量。

食衛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舉例,現行穀類鎘最高含量為每公斤0.1毫克,而現時食品法典委員會就「精米」訂定的鎘最高含量為每公斤0.4毫克,顯示本港的相關標準較為嚴謹。惟考慮到港人的飲食習慣,以及歐盟、韓國、中國及新加坡就「精米」中的鎘所採納的最高含量為每公斤0.2毫克;並基於一些日本米樣本的鎘含量偏高,當地支持把最高含量定為每公斤0.4毫克。當局有理據採納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更嚴格的標準,因此建議把「精米」的鎘最高含量訂定為每公斤0.2毫克。

政府消息人士相信,部分歐盟、韓國、中國及新加坡過往不能供港的精米,在新修訂放寬了鎘最高含量後,供港的成功率及數量會增加。

當局同時建議,《規例》涵蓋的金屬將由現時的7種(砷、銻、鎘、鉻、鉛、汞及錫)增至 14 種,即建議加入鋇、硼、銅、錳、鎳、硒及鈾。7種新增金屬的最高含量則按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訂,但只限於「天然礦泉水」及「瓶裝/包裝飲用水」,不包括其他食物。

政府消息人士舉例,過往曾抽樣數十個樽裝水及天然礦泉水樣本,顯示所有樣本的金屬含量均符合新修訂所建議的標準。

此外,新修訂建議取代現行「所有固體和液體食物」類別,改為就個別食物和食物組別,訂定最高含量,因此最高含量數目將由現行的19個增至145個,當中90個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嚴格,較寬鬆的則有6個,包括蔬菜和小麥中的鎘、魚中的汞等。

政府消息人士預期,新修訂對海產業界較大影響,亦有機會令金屬污染物不合格樣本數目會上升,但佔檢測樣本總數的百分比不會有大差距。

當局將於7月及8月中旬舉辦兩場公眾諮詢論壇,期望諮詢完結後,可盡快敲定最終方案。